假裝沒看見,我做不到。
留著吧,送回去或是把禮物要回來都太小家子氣了。《後來我學會了愛自己》收錄了129篇凝鍊暖心的散文,陪你走過愛情的明滅與人生的跌宕。
分手時,他答應會打電話給你。你以後會找到比他好的,到時候,你也許會反問自己:「我當時到底為什麼會愛上他啊? 」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《後來我學會了愛自己》,皇冠文化出版 作者:張小嫻 momo網路書店 Pubu電子書城結帳時輸入TNL83,可享全站83折優惠(部分商品除外,如實體、成人及指定優惠商品,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) 透過以上連結購書,《關鍵評論網》將由此獲得分潤收益。然後,某年某天,想起同一個人,發覺你對他早已經完全沒有感覺了,原來也是人生的一部分。一生之中,無論深愛過幾個人,我們愛的都是同一個人,一個很像我,跟我是同類。還可留言與作者、記者、編輯討論文章內容。
他信誓旦旦地說,他會找你。愛你的程度,就像奶油和麵粉。他舉出幾個日常判斷案例,來說明這種不對稱真的很常見,只是我們沒注意到。
Photo Credit: 朱家安 貝納德主張日常判斷案例顯示了我們心裡其實支持不對稱原則,如上圖所示,在這裡我們有兩個質疑的空間:首先,這些案例本身真的成立嗎?再來,這些案例裡的判斷,真的是出於不對稱原則嗎? 若這些案例本身並不成立,或者它們並不出於不對稱原則,而是出於其他考量,那麼,需要不對稱原則來說明的例子就會減少,而不對稱原則的支持基礎就會變得薄弱。具體&抽象 存在的小孩很具體,不存在的小孩則很抽象。可預期福祉的不對稱:基於小孩可預期的福祉而生小孩很怪,但基於小孩可預期的傷害而不生小孩則不會那麼怪。主動&被動 有沒有可能,這些日常案例顯示的並不是不對稱原則,而是我們對於「自己主動造就的結果」特別需要負責?像是我們有責任不主動傷害人,但被動的不幫助人則比較無所謂。
若人沒出生,什麼都沒有,有什麼好列入考量的? 從這開始,就是貝納德展現他偏激哲學之力的時候了。「那有什麼好比的?」你可能會這樣問。
「解除痛苦」是常見解決方案,但「讓人存在」通常不是。不過對於哲學家貝納德(David Benatar)來說,你想得還不夠多。照貝納德的說法,你會發現我們對於是否要生小孩的判斷相當避險,我們不會為了小孩的快樂去生小孩,但會為了避免小孩痛苦而不生小孩。首先,貝納德指出,「沒出生」並不是什麼都沒有、一片空白。
給定這些線索,貝納德認為最好的解釋就是我們其實是依著前面那組「不對稱原則」在做決定。所以我們基於實用,只把「人存在因此痛苦」當成壞事,不把「人不存在因此無法享樂」當成壞事。有沒有可能,這些日常案例顯示的是一種傾向:具體對象更能喚起我們的道德責任?這種傾向我們早就知道,並且被用於各種地方,像是宣傳:比起數據,一張細瘦小孩的照片更能促使人捐款給飢荒援救組織。追溯的不對稱:我們會後悔把孩子帶來世上受苦,但我們不會後悔沒把孩子帶來世上享樂。
以下我自己構思了一些或許可以說明這些日常案例的其他考量,你可以想想看它們能否發展成有說服力的說法。但我想要藉由這些討論來讓讀者理解一些可能的延伸批評方向,以及哲學討論的方式。
讀完貝納德日常判斷案例的我:見鬼了,還真的有這種不對稱。實用考量 若某件事情是壞事,代表它需要一個解決方案。
以將來小孩的福祉為考量,我們該生小孩嗎? 對這問題,大家在生命每個階段的判斷都可能不同,然而我們的判斷方式大概不會差太多:首先,列出這小孩出生後可能得到的快樂和幸福,再來,列出這小孩出生後可能遭遇的痛苦,最後比較這兩者。換句話說:生小孩就是在傷害小孩。再來,貝納德說明,若你出生,很直接了當:快樂是好事、痛苦是壞事。「訴諸最佳說明推論」是一種推論方法,主張結論之所以可信,是因為雖然我們無法直接觀察到此結論,但此結論最能說明我們已經觀察到的前提。偵探觀察線索推論出犯案手法、醫生觀察症狀推論出病因,這些都是訴諸最佳說明推論。因為你可能因為沒出生而錯過快樂,也可能因為沒出生而錯過痛苦
但我想要藉由這些討論來讓讀者理解一些可能的延伸批評方向,以及哲學討論的方式。再來,貝納德說明,若你出生,很直接了當:快樂是好事、痛苦是壞事。
當然,未來的事情誰也說不準,但若你考量小孩福祉,還是會盡力去評估。若人出生,自然有痛苦跟快樂可言,痛苦多還是快樂多,相當重要。
追溯的不對稱:我們會後悔把孩子帶來世上受苦,但我們不會後悔沒把孩子帶來世上享樂。而且,若壞事的降臨是一種傷害,存在總是會對小孩帶來傷害,不存在則沒這問題。
若自己處境堪憂、有遺傳疾病、面臨戰爭或蒙受疫情之苦,我們都可能因此選擇不生小孩,而這時候我們的考慮模式,其實也跟前段相差無幾。所以我們基於實用,只把「人存在因此痛苦」當成壞事,不把「人不存在因此無法享樂」當成壞事。首先,貝納德指出,「沒出生」並不是什麼都沒有、一片空白。若你在生小孩之前會進行上述考慮,而不僅僅只是為了傳宗接代、養兒防老而生,那你已經算是非常替小孩著想了。
換句話說:生小孩就是在傷害小孩。但若你沒出生,事情就有點複雜。
這是為什麼我們往往可以接受「我有遺傳疾病而眼前有戰亂,當我小孩一定很慘」本身獨立成為不生小孩和人工流產的理由,但並不會認為「我有錢有餘裕,當我小孩一定很爽」本身能獨立成為生小孩的理由。「訴諸最佳說明推論」是一種推論方法,主張結論之所以可信,是因為雖然我們無法直接觀察到此結論,但此結論最能說明我們已經觀察到的前提。
貝納德認為,情況應該是這樣: 不對稱原則 因為沒出生而錯過痛苦:好事 因為沒出生而錯過快樂:不是壞事 因為沒出生而錯過痛苦是好事,但因為沒出生錯過快樂則不算壞事,這是什麼道理? 好壞判斷的不對稱 貝納德指出,這是因為我們人類就是這樣做判斷的。具體&抽象 存在的小孩很具體,不存在的小孩則很抽象。
若人沒出生,什麼都沒有,有什麼好列入考量的? 從這開始,就是貝納德展現他偏激哲學之力的時候了。若你同意出生在戰亂時代是一件壞事,直覺上似乎也得同意:因為沒出生而錯過戰爭,是一件好事。所以,「不對稱原則」是對於前面「日常判斷案例」的最佳說明嗎?簡單起見,本文並沒有完整羅列貝納德討論的所有日常判斷案例,所以下面的討論對貝納德來說並不公平。不過對於哲學家貝納德(David Benatar)來說,你想得還不夠多。
對於「因為不存在而錯過某事物」這種事情,我們的判斷本來就不對稱。Photo Credit: 朱家安 貝納德主張日常判斷案例顯示了我們心裡其實支持不對稱原則,如上圖所示,在這裡我們有兩個質疑的空間:首先,這些案例本身真的成立嗎?再來,這些案例裡的判斷,真的是出於不對稱原則嗎? 若這些案例本身並不成立,或者它們並不出於不對稱原則,而是出於其他考量,那麼,需要不對稱原則來說明的例子就會減少,而不對稱原則的支持基礎就會變得薄弱。
貝納德的論述具體而有說服力,讀起來就像在坐哲學雲霄飛車: 當初直接看到結論的我:見鬼了,最好真的有這種不對稱啦。因為你可能因為沒出生而錯過快樂,也可能因為沒出生而錯過痛苦。
實用考量 若某件事情是壞事,代表它需要一個解決方案。給定這些線索,貝納德認為最好的解釋就是我們其實是依著前面那組「不對稱原則」在做決定。